心理分析學和行為主義(II)

心理分析學以結構主義中的「本我–自我–超我」及「意識–潛意識」構來分析人的思想/行為/感情,而行為主義則忽略由刺激變成行為(S–R)的過程(指B.F.Skinner這一派,後來的認知行為主義不計),人的行為模式可由其過往的「行為–結果」(history reinforcement)歷史來決定。兩派的哲學理念南轅北徹,一般以為是無法把它們統合成一套心理理論,所以我當時曾經想把各心理學整合為一套的想法,亦註定是妄想。我偏偏真的行出了小小的一步:心理分析學和行為主義是可以在某種基礎下統一的。
我以為心理分析和行為主義有一個共通點:理論上,行為主義可以透過消除(extinction)移走所有「行為–結果」(reinforcement history)歷史的後果,把人還原到天生的空白狀態(行為有無限的可能性,最大的可塑性);而心理分析亦可透過打破壓抑、開啟通往潛意識的門來消去心結,釋放心理能量;但如果人可移除所有的心結,人不就是變成空白(行為有無限的可能性,人最自由、最快樂)。以此來看,人豈不是如占威廉(William James)所言天生都是白紙一張?人的行為都是由其歷史決定的?
而心理分析如何和行為主義結合呢?我以為,心理分析中的潛意識就是行為學派的「刺激–反應」本體,換句話說,行為學派其實一直在研究潛意識的行為特徵。人可塑性的基礎來自潛意識,在這一點上人和大部份動物是異曲同工的。而心理分析一直忽略了潛意識的可塑性,只注重意識層面上的問題;而行為主義則忽略了潛意識的動態。人有時的意識狀態較高,潛意識的影響較少;當人的意識狀態較低時,潛意識的影響較明顯。

1 Responses to 心理分析學和行為主義(II)

  1. […] as a Neurological finding? Last time I proposed that we can conceive the finding of B.F. Skinner in Behaviorism school of thoug…. My focus in that article is to consider the implication of former to later, however, we could als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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